团队与协作网络

中美协作模式

Service Scope

中美通|C.A.N 采用中美双端协作的工作模式,同一案件在统一标准与节奏下并行推进。美国端负责法律把控、案件递交与官方沟通,中国端负责证据体系搭建、材料组织与商业文件支持,确保策略、证据与执行之间的高度一致。

合作网络

Cooperation Network

在核心团队基础上,中美通|C.A.N 连接多家美国本地律师与专业机构,按项目需要协同参与。合作网络包括 Law Offices of Yi Lin(纽约),提供纽约本地法律支持与房地产、商业交易协作;以及 McLaughlin & Stern LLP(New York),由 Steven W. Schuster 提供证券合规、融资与跨境投融资相关法律支持,满足企业客户在不同阶段的专业需求。


协作原则

Product Categories

所有团队成员在同一项目标准下协作,遵循统一的策略判断、证据逻辑与交付节奏。通过节点可验收、版本可追踪的管理方式,中美通|C.A.N 确保跨地域、多角色协作中的信息一致性与执行质量。

美国端由 CA Immigration Center LLC(Irvine)与 Byrd Law Group, P.C.(Los Angeles)承担核心职责。团队负责案件法律把控、递交策略确认、与移民局的官方沟通,以及 RFE / NOID 等阶段的应对与回复,确保递交过程符合法律与程序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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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广和(罗湖)律师事务所为项目提供商业文件协同、跨境文件支持与合规审阅服务,协助企业主客户完成公司治理、商业文件与跨境合规相关材料,为身份路径与商业落地提供基础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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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端由美通(深圳)团队负责证据体系搭建与材料组织工作,包括证据清单与矩阵整理、推荐信统筹、目录标注与一致性校对等。团队位于深圳京基一百,配合美国端递交节奏,提供持续、可追踪的证据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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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 Immigration Center LLC 同时承担跨境项目管理职能,通过里程碑与节点控制推进案件进度,统筹中美两端协作节奏,对材料版本进行统一管理,保障信息同步与执行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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